2015年中央財經(jīng)大學藝術類專業(yè)錄取分數(shù)線
一、 2015年中央財經(jīng)大學藝術類本科專業(yè)錄取最低綜合分(陸續(xù)更新)
省 份 |
專業(yè)名稱 |
最低錄取線 |
北京市 |
書法學 |
綜合成績485.8 |
河北省 |
視覺傳達設計 |
綜合成績532.8-573.6 |
書法學 |
綜合成績492-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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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 |
視覺傳達設計 |
綜合成績531.6-554.4 |
書法學 |
綜合成績529.6-58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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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江蘇省、四川省 |
視覺傳達設計 |
綜合成績546-55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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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錄取分數(shù)僅統(tǒng)計一志愿考生,我校藝術類本科專業(yè)為文理兼招。
二、錄取辦法
(一)通過我校藝術類專業(yè)校考并合格的考生,方可報考我校。同時,考生須按考生所在省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名參加高考,取得文化課考試成績。
(二)考生體檢合格,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市劃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如考生所在省、市招辦未劃定錄取控制線,由我校參考該省市其他類型錄取控制線劃定)。
視覺傳達設計專業(yè)考生的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75分(總分150分制),滿分不是150分的省份,按該科目滿分的50%計。
書法學專業(yè)考生的語文、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總分150分制),滿分不是150分的省份,按該科目滿分的60%計。
(三)文化課考試和?伎己细竦耐稒n考生,將其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分文理)和?紝I(yè)成績按6:4的比例合成后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四)藝術類?己细裆床蛔愕氖》菥幹普猩媱潝(shù)為0,合格考生仍可報考。錄取時將所有招生計劃數(shù)為0省份考生的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分文理)和?紝I(yè)成績按6:4的比例合成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預留計劃數(shù)排序錄取。

